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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刘凯律师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2-1-24
一般而言,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,但有时会出现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一个股东的情况出现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》)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,即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出现只有一个股东的情况。
《公司法》中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,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,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,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,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,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,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。应当注意的是,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,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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